1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申请表;(原件1份,纸质)
2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纸质)
3
机构章程;(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纸质,公司形式的组织章程需全体股东签字,非公司形式的组织章程需全体合伙人或开办人签字)
4
主要的管理制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纸质,公司形式的需全体股东签字,非公司形式的需全体合伙人或开办人签字)
5
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分公司不需此项)(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纸质,一年以内的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
6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纸质,经营场所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一致,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租赁房屋的,提交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明;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还应提交所在地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及由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不扰民证明)
7
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原件1份,纸质,应具备计算机、电话、打印机、存放档案资料的带锁橱柜等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应具有劳动用工备案等信息)
8
拟任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纸质)
9
专职工作人员的身份、资格证明;(劳动合同和复印件各1份,纸质;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纸质)
10
拟同时经营劳动派遣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提交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各1份,纸质)
11
分支机构应提交上级机构的经相应人社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书、原审批机关的同意设立分支机构的书面批复意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纸质)
12
开展人力资源互联网信息服务的,需要提供国际互联网用户单位ICP备案登记证明、网络服务设备清单、专职网络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资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纸质)
13
开展人力资源素质测评服务的,需要提供专职测评师资历证明、测评设备清单、人力资源素质测评项目说明、测评软件适用说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纸质)